今天(5月13日),苏州市科技局发布《关于支持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苏州)建设的若干政策》,涵盖建立科技成果发现网络、构建成果验证转化体系、强化成果转化落地支撑、深化成果转化机制改革4个方面15条举措,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提供全要素保障,助力苏州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
围绕建立科技成果发现网络,政策提出支持布局建设苏州高校成果转化办公室(SOTT),组建“驻校技术经理人”队伍,对苏州新建的高校成果转化办公室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新建的协同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举办的科技创业大赛每场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新建的成果供需对接服务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围绕构建成果验证转化体系,政策提出对新建的概念验证中心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新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建设总投资20%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对认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的企业给予8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围绕强化成果转化落地支撑,政策提出对校企开展的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每年按技术开发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最高10%补助。对引进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高校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新获评的国家级、省级未来产业科技园分别给予最高600万元、300万元支持。对掌握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创新团队给予最高3000万元项目支持,对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和200万元项目支持。
围绕深化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政策提出鼓励高校将不低于70%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作为对研发和成果转化做出主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鼓励和引导高校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据悉,该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同一主体符合本市多项同类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苏报融媒记者 钱茹冰/文)
编辑:钱芳